中药材的种植、采集和饲养过程,即是中药材的生产过程。一方面,中药材属于药品,从原则上说,对中药材的生产也应当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管理;但另一方面,中药材的生产,即中药材的种植、采集和饲养活动,又明显不同于一般药品的生产活动。一般药品的生产活动属于工业化生产,质量可控性强;而中药材的生产一般属于农业生产活动,质量可控性与工业化生产相比,影响因素更多,更为困难。本法对一般药品生产活动监督管理的规定,难以完全适用于中药材的种植、采集和饲养。同时又应当看到,要保证中药材、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质量,也需要从中药材生产入手。

3.烘干 利用烘房或火炕低温烘烤,使药材干燥。在烘干时,应严格控制温度,温度低了不易干燥,温度过高则会影响质量,如烤大黄,温度不得超过60℃,温度再高则颜色发暗,质量降低;花类药材烘干时,温度也不能过高,如烘银花的温度就应掌握在28~42℃。

采收后的中药材,除少数种类如鲜石斛、鲜芦根等供新鲜应用外,大多数药材必须在产地经过初步加工使其干燥,否则容易造成发酵败坏,如叶类会变黄,根类会使肉色变深,芳香性药材会散失香气,这样就严重影响了中药材的质量,甚至造成损失。采收后的中药材,除少数种类如鲜石斛、鲜芦根等供新鲜应用外,大多数药材必须在产地经过初步加工使其干燥,否则容易造成发酵败坏,如叶类会变黄,根类会使肉色变深,芳香性药材会散失香气,这样就严重影响了中药材的质量,甚至造成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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