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的微波辐射职业卫生标准研究工作起步较晚,基本上参照国外的研究和实行情况。并于1979年由卫生部和四机部联合颁布《微波辐射暂行卫生标准》,规定受微波辐射强度为50μW/cm2,(以每天暴露6H计算)。超过时间界限者,日大允许量为300μW*h/cm2;不足者为日大允许量不大于5mW/cm2。1983年修订标准为:受微波辐射强度不变动,但将每天暴露时间的界限改为8h,即日大允许量为400μW*h/cm2。同时还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:
1)考虑微波的生物效应,对脉冲波日大允许计量为250μW*h/cm2。
2)某些工种,仅是肢体受到微波辐射的,与全身受到辐射的情况相比,其日大允许剂量可比全身受辐射剂量大10倍。
3)与固定方向微波辐射相比,非固定方向微波辐射(如转动天线的微波辐射)在同等条件下,其允许强度可比固定情况大一倍。
微波功率应用是多学科交叉的课题,而多学科的充分渗透在现代科技领域已显得犹为重要。二十多年的经验表明,应用学科的许多研究工作若不清楚微波原理的基本框架、主要原则和现状,所立的研究课题往往会多次反复,长期在实验室中徘徊,研究工作进展的速度不快。如不清楚应用学科具体课题的基本要求,处理的主要环节,所作的微波应用器的工程设计,将会造成使用不当,造成大量浪费。
微波应用的研究课题是一个多学科充分对话、渗透、寻找多学科规律的会合点的过程,不能忽视多学科从理论角度深入对话的必要性。多学科的理论规律可以预示许多方向性的原则,给出应用器设计的具体要求和实验的实际运作程序,可避免多走弯路,节省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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